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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07
  • 110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
一、申請銀行: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

二、申請期間:110年1月8日(星期五)至110年1月22日(星期五)止。
(一)臨櫃: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星期六、星期日不受理。
(二)網路:110年1月8日(星期五)0時起至110年1月22日(星期五)24時止。
(三)郵遞: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資格: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貸款。
(一)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二)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0年1月22日止)。
(三)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四)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注意:1.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2.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
前往~~110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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