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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3-17
  • 114 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 怎麼算?
【轉發財政部訊息】
5 月報稅時3步驟
🧊步驟一:計算綜合所得淨額
所得淨額=所得總額-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
⏹︎ 所得總額:一整年的所得加總,包含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租賃、權利金、財產交易、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退職所得及其他所得。
⏹︎ 免稅額:一般 9.7 萬元;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滿 70 歲 14.55 萬元。
⏹︎ 標準或列舉扣除額(2選1):標準扣除額單身 13.1 萬元、與配偶合併申報 26.2 萬元;列舉扣除額共 5 項加總,包含捐贈、人身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及購屋借款利息。
⏹︎ 特別扣除額(符合條件):共 8 項包含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幼兒學前、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財產交易損失、教育學費、房租支出。
⏹︎ 基本生活費差額:當「基本生活費總額(每人基本生活費 21.3 萬元 × 申報戶人數)」超過依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幼兒學前+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教育學費+房租支出特別扣除額)」,差額可從申報戶當年度的所得總額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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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二: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所得淨額 × 適用稅率-累進差額
依所得淨額分為 5 個級距,採 累進稅率 分段課稅(放心有速算公式):59 萬元以內課 5%、超過 59 萬元未逾 133 萬元課 12%、超過 133 萬元未逾 266 萬元課 20%、超過 266 萬元未逾 498 萬元課 30%、超過 498 萬元課 40%。
等等🔥這還不是最終要繳稅的金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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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三:計算應繳(退)稅額
應繳(退)稅額=應納稅額-扣繳稅額及可抵減稅額
應納稅額是全年該繳的稅,但有些所得(例如薪資)在給付時會預先扣繳稅款,所以要再扣掉 已扣繳稅額,以及相關 可抵減稅額(例如股利及盈餘可抵減稅額、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及大陸地區已繳納所得稅可扣抵稅額),才是 5 月報稅要自行繳納的稅額,如果是負數表示可退稅,但要完成申報才能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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