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病給付職災給付生育給付家屬死亡給付老年給付本人死亡給付失能給付
【說 明】:
一, 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二, 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三, 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四, 生育者本人按投保薪資(前6個月平均)可領二個月。
※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僅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最新措施※
一, 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二, 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三, 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四, 生育者本人按投保薪資(前6個月平均)可領二個月。
※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僅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最新措施※
今(107)年7月16日起,民眾在全國各戶政事務所也可以申請勞、國保生育給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了!勞保局表示,為推動政府數位化服務,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與內政部跨機關合作,共同規劃推動「一站式便民服務」,讓民眾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出生登記時,可同時申請勞、國保生育給付;辦理死亡登記時,可同時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一次完成戶籍登記和給付申請,手續十分簡便。
【檢附資料】
一、出生證明正本乙份或巳完成申報戶籍者免。
二、會員本人存摺影本乙份。
* 新生兒加保健保費從
出生日的當月起算*
一、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二、新生兒需至工會繳付健保費。